中国国家画院网、微信公众号面向全国画院征稿启事
中国国家画院网、中国国家画院微信公众号是中国国家画院对外宣传的主要平台。其中中国国家画院网栏目有“大美术新闻”“视频专题”“画家数据库”“学者文库”“3D画院”“各地画院”“美术机构”等,主要是围绕画院系统开展的艺术展览、教育培训、创作研究活动,以及艺术家、艺术作品等信息进行发布推广;中国国家画院微信公众号主要栏目有“画院新闻”“一带一路国际美术工程专题”“新中国美术家系列专题”“写生采风”“画院年展”“交流外事”“画家工作室”(教学视频)“岁月丹青”(视频)等,以图文结合、视频等新媒体形式传播画院最新创研成果。
随着各地画院之间的学术交流、信息互通越来越频繁、深入,中国国家画院网、中国国家画院微信公众号将进行全面改版,朝着成为全国画院系统权威发布、反应灵敏的新媒体平台而努力,使之成为大家交流和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以适应我国画院全面发展的实际需要。
改版后,我们将增设“画院通讯”“画院新秀”“画院论坛”“画院美术作品展专题报道”“影像画院”“走进画院”“知识鉴赏”等栏目。其中“画院新秀”将用专业的眼光挖掘一些画院青年艺术家;“画院论坛”将为画院探讨改革发展、交流发声;“影像画院”主要以图片或影像的方式展示各地画院风采;“走进画院”将用图文形式综合介绍画院风景、创作成果和院长访谈等。希望全国各地画院能积极投稿,介绍自己的画院风采和成果,也希望中国国家画院网、中国国家画院微信公众号能成为全国画院专业交流、成果展示、推动改革、价值传播的综合交互平台。
具体要求:
一、征稿对象:
主要面向全国画院。
二、征稿范围:
1.各画院最新动态:重要美术展览、活动、创研成果。
2.各画院历年来在职艺术家及其重要作品。
3.各画院美术理论家及研究文章。
4.各画院的建院历史和背景故事,老一辈艺术家回忆录等。
5.美术鉴赏和知识类。
6.画院风景、收藏、建筑、名胜等图文介绍。
7.画院大事记。
三、投稿要求
1.来稿标题请注明:画院名称+文章标题。
2.内容中需注明作者或编辑的姓名、联系方式。
3.“画院动态”“知识鉴赏”:图文并茂,图片清晰,图片无水印。
4.“画院新秀”:作品图清晰,单人作品不少于10张,作品需注明作者名称、简历、作者照片,作品名称、尺寸、材料、创作年代。
5.“画院论坛”:需注明作者名称、简历、作者照片。
6.“影像画院”:照片清晰、不少于10张,画院院内实景,最好附照片说明。
7.以上栏目,可直接给已编辑好的完整链接,也可附上完整的视频作品,需提供腾讯视频平台链接。
8.稿件需原创,一旦发现转载或抄袭,稿件将不予采纳。
四、联系投稿
1.办公邮箱:3314495703@qq.com ysxxzx2018@qq.com
2.办公咨询:010-68411358(吕高鹏15810865727、彭越18610475898)
3.中国国家画院官网:www.cnap.org.cn
4. 中国国家画院微信号:guojiahuayuanweixin
中国国家画院艺术信息中心
2018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