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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中国国家画院建院30周年 庆祝中国国家画院建院30周年

来源:发布时间:2015-09-15

庆祝中国国家画院建院30周年
首届“卓达杯”中国大学生雕塑创意大赛

一、缘起
为了彰显当代大学生的艺术创造力,促进多元文化交流,提升中国当代雕塑的社会地位与突显艺术创新精神,同时,为隆重庆祝中国国家画院建院三十周年,由中国国家画院、卓达集团联合主办的首届“卓达杯”大学生雕塑创意大赛将在天津市武清区举行。  
此次大赛的宗旨:
1、为全国各知名高等美术院校、艺术院校雕塑系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提供创作及展示平台,激发大学生潜在的创作热情,使他们关注当代文化及公共艺术建设。
2、在激励青年学生创造力的同时,为学术交流提供平台,为年轻雕塑工作者搭建通往艺术殿堂的桥梁。

二、大赛名称:首届“卓达杯”中国大学生雕塑创意大赛

三、大赛主题:创新·未来

四、大赛活动内容
1、奖项设立
特等奖:1名 奖金8万元
一等奖:3名 奖金4万元
二等奖:6名 奖金2万元
三等奖:10名 奖金1万元
2、参赛对象
中国各知名高等美术院校、艺术院校雕塑系(含综合造型类)等专业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应届毕业生。
3、活动流程
第一阶段:征稿及评选
自然投稿:非本次大赛“协办院校”单位所属的参赛作者,于2011年6月10日至7月5日,将作品图片上传到本次大赛指定邮箱。(邮箱:sxtysjjlb@vip.126.com)
组织投稿:被本次大赛列入“协办院校”所属的学生参赛作品原则上由各院(系)“艺委会委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专家进行推荐。每校推荐作品10 -15件,集体提交作品资料。
所有应征作品将于7月15日前由评委会评选、确认出入选作品100件。入选作品及作者名单将于(2011年7月20日)公布。
第二阶段:作品放大及制作
2011年7月20日至9月1日,所有入选作品由本次大赛组委会通知作者并按协议分期提供制作经费,由作者自行放大并制作完成。(具体费用由艺委会根据作品尺寸、材料确定,每件作品制作经费为1-4万元范围内酌定。其中含稿酬5千元,“奖金”另计。“作品制作经费”即是最终的“收藏费”。如作者有异议可慎重决定是否投稿。)
第三阶段:展示、评奖与颁奖
2011年9月1日前,入围作者将成品运至指定展地(运输费由组委会提供,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2011年10月初,展出入选作品,期间由组委会聘请“艺委会”部分成员组成“评委会”对作品进行评奖。评出获奖作品后,组委会将邀请获奖作者参加颁奖仪式及学术研讨会(会务费由组委会提供)。
凡入选者,组委会将赠送《首届“卓达杯”中国大学生雕塑创意大赛作品集》1册。
4、参赛作品要求
(1)作品形式
参展作品形式为1、主题雕塑  2、环境景观雕塑  3、观念雕塑
(2)创作要求
①具有原创性;②作者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③艺术理念新颖独特;④具有可实施性、安全性和永久性;⑤内容要求积极向上,形式手法不限(易碎或尖锐物质勿用);⑥作品规格:高1.0—4.0米左右(如作者认为有必要现场制作,提出具体方案组委会可于展出地提供制作空间)。
5、作品展出与收藏
本次大赛预计展出入选作品100件,并收藏全部作品。
6、投稿要求
参赛者在报名时限内(2011年6月10日至2011年7月5日)登陆(www.3xtca.com)网站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报名表请附作者本人2寸彩色照片3张及作品彩色照片或效果图,作品应提供3个不同角度的照片各1张,注明作者姓名、作品题目、尺寸、材质及注意事项。组装作品需提供清楚明了的安装图或作者自行安装。(发送邮箱的所有相关图片至少应在300DPI以上)所有参选资料存档不退,请自留底稿。

五、作品知识产权保护及归属
1、参展者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人的权益。参展者应征即视为同意对任何违反前述规定所造成的第三方索赔负全部责任,并保证组委会不受任何损失。
2、组委会对参展者的剽窃、抄袭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一经发现,组委会有权立即取消参赛者参赛资格,并要求返还制作费、稿酬、奖金等组委会支付的与本次大赛相关的全部费用,同时保留对随后可能产生的损失进行追偿的权利。
3、组委会享有入选作品的发表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无需另向作者支付其它报酬。

六、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国家画院
卓达集团
承办单位:中国国家画院雕塑院
中国国家画院青年画院
天津三溪塘艺术家俱乐部
协办单位:中央美术学院雕塑系、清华大学美术学院雕塑系、中国美术学院雕塑系、鲁迅美术学院雕塑系、西安美术学院雕塑系、四川美术学院雕塑系 、湖北美术学院雕塑系、天津美术学院雕塑系 、广州美术学院雕塑系 、上海大学美术学院雕塑系、四川音乐学院成都美术学院雕塑系、广西艺术学院雕塑系、东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雕塑系 、南京艺术学院雕塑系、山东艺术学院雕塑系、 郑州大学美术系
支持媒体: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国新闻社、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天津卫视、中数书画频道、新浪网、搜狐网、网易、雅昌网、腾讯网、凤凰网、99艺术网、中国雕塑网、中国文化报、中国青年报、北京青年报、今晚报等百余家。

  1、首届“卓达杯”中国大学生雕塑创意大赛组织委员会
组委会主任:杨晓阳(中国国家画院院长)
钱绍武(中国国家画院雕塑院院长)
组委会副主任:融生 (卓达天津集团总裁)
卢禹舜(中国国家画院常务副院长)
张江舟(中国国家画院副院长)
陈云岗(中国国家画院雕塑院执行院长)
组委会成员(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名不分先后): 于世宏、王志刚、石向东、龙翔、吕品昌、许庾岭、吴为山、李东江、苏立群、杨剑平、邹文、张松涛、陈钢、林国耀、项金国、黄月新、曾成钢、董明光、焦兴涛、黎明、霍波洋、魏小杰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边江 
组委会办公室成员:张胜国、刘峙巍、周莹莹
2、首届“卓达杯”中国大学生雕塑创意大赛艺术委员会
艺委会主任:  钱绍武(中国国家画院雕塑院院长)
艺委会副主任:陈云岗(中国国家画院雕塑院执行院长、中国美术家协会雕塑艺委会副主任、中国雕塑学会副会长、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艺委会副主任、博士生导师)
艺委会委员(排名按姓氏笔画,排名不分先后):于世宏、王志刚、石向东、龙翔、吕品昌、许庾岭、吴为山、李东江、苏立群、杨剑平、邹文、张松涛、陈钢、林国耀、项金国、黄月新、曾成钢、董明光、焦兴涛、黎明、霍波洋、魏小杰
(评奖委员会由艺委会部分委员组成,评奖前确定。)    

七、入选作品寄送
1.寄送时间:至收到组委会寄送通知之日起至2011年9月1日截止。
2.寄送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河西务镇卓达三溪塘
邮编:301714
联系电话:022-22238866
联系人:边江 (手机:13930190003)
3.寄送要求:作品必须于2011年9月1日前寄送至组委会指定地点,未按期寄送到的作品将视为作者自动放弃。
4.作品接收:
 (1) 作者在寄送入选作品时请注明“首届‘卓达杯’中国大学生雕塑创意大赛组委会(收)”;
 (2) 大赛组委会在收到作品时,工作人员与送货人共同查验包装完整与作品完好情况,如发现作品损坏,在第一时间与参展者取得联系,协商处理。
       (注:以上费用均为税前费用)

首届“卓达杯”中国大学生雕塑创意大赛组委会
2011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