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快讯 | 赵卫:让文化类广告牌成为城市的文化标签
来源:中国美术报 文:胡立辉、赵墨 发布时间:2018-03-12
本提案向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建议:
据了解,为维护城市容貌和城市环境的整洁、优美,对于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广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和临街建筑物、构筑物上设置标语宣传品,包括宣传牌、灯箱、电子显示屏等,现有的《北京市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规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北京市户外广告技术规范》等政策法规中均有相关规定。但规范中并没有就博物馆、美术馆等文化机构,使用文化宣传类广告牌区别于商业类用途的规定,由此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文化宣传类广告牌的使用,导致很多文化类机构文化宣传缺失了在公共空间较为醒目的展示,而只能借助小幅海报公示。
调研结果显示,北京市目前近150家博物馆、美术馆,大都因此丢掉了这一文化宣传的重要空间,一些广告牌因不符合与商业类广告同样的规范,不得不强行拆除,极大限制了城市的文化建设和各类文化活动的推广。一个城市的文化标签也遗憾不能得到更好的凸显。
希望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能够积极采纳此项建议,在我国文化事业蓬勃发展的当下,实行区分文化类广告牌与商业类广告牌的管理规范,给予美术馆、博物馆等为主体的文化类机构,在宣传广告牌的使用上相对宽松的空间和更多政策上的倾斜,让城市文化建设更多地充盈文化的展示。
文:胡立辉、赵墨 编辑:周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