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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中国书画鉴定与价格评估人才培训》 招生简章 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中国书画鉴定与价格评估人才培训》 招生简章

来源:发布时间:2025-06-19

中国国家画院《中国书画鉴定与价格评估人才培训》项目,获得了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立项资助,现面向全国招收学员。

一、项目介绍

艺术市场是文化事业蓬勃发展的指向标。进入新时期,中国书画艺术及其市场影响力与经济价值达到历史新高,市场规模、从业人数、交易总额都是过去的数倍之多,中国也逐步成为全球第二大文物艺术品市场。培养专业书画鉴定与价格评估人才、强化书画鉴定技能,既能够满足艺术市场经营管理的需要,也能够促进并完善中国艺术品市场的生态格局、扩大中国艺术品市场的世界影响力、打造中国文化产业的时代名片,为新时代文化事业的传承与繁荣贡献力量。

本项目旨在打通书画研究、艺术市场与管理、美术教育之间的壁垒,培养有志于从事书画鉴定与经营管理工作的有生力量,打造产学研一体化的人才培养体系。确保学员在系统学习书画鉴定理论知识、在亲身体验书画鉴定与书画定价策略实践的同时,真正领悟真伪鉴别与经营管理之间的关系。

二、项目主体

(一)国家艺术基金

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NationalArtsFund,英文缩写为CNAF)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培养艺术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国家艺术基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与时代同步伐、以人民为中心、以精品奉献人民、用明德引领风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文化自信,尊重艺术规律,实行“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

(二)中国国家画院

中国国家画院是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国家级美术创作、理论研究、人才培养的主要承办机构。中国国家画院收藏有李可染、叶浅予、黄胄等近现代名家的精品力作一万多件,为书画鉴定培训提供了有力物质保证。中国国家画院的教学培训发端于20世纪80年代初,2004年成立教学培训部,开启了以导师工作室为主导的教学体制,拥有设施完备的书画创作与理论教学空间,可以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资源与研讨环境。二十多年来,招收访问学者,开办不同层次的高研班、创研班、课题班、精英班,累计培养学员7000余人次。

中国国家画院的教学,根植于悠久而深邃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秉承因材施教、循序渐进、学以致用、技道两进的原则,既吸收传统师徒传授的教学模式,又借鉴各地美术院校、培训机构的教学经验。同时,中国国家画院理论研究所专注于美术理论与创作实践研究,吸纳了国内众多著名理论家为研究员,皆具有深厚的学术功底与丰富的教学经验。此外,中国国家画院还与故宫博物院、中国国家博物馆、中国美术馆、中国国家图书馆等兄弟单位,以及首都博物馆、荣宝斋、保利艺术博物馆、嘉德艺术中心等机构建立专业联系,可为学员提供实践考察的机会。

中国国家画院主办的美术类专业报纸《中国美术报》,以及与中国国家画院有战略合作的中央电视台、《中国文化报》等媒体亦可作为项目宣传推广、学员成果展示的平台。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开班仪式:2025年8月1日

采风考察、学术交流:2025年8月、2026年2月

成果研讨会与结业仪式:2026年3月

集中授课时间: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9月4日,集中授课天数(天):35天

整体培训时间: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培训总时长(天):243天

(二)培训地点

集中面授地点: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

调研考察地点:北京、上海、杭州等

学员自主研修地点:学员生源地

(三)报名时间

2025年6月20日至7月5日

(四)课程设置

本项目课程主要分为书画鉴定和价格评估两部分。书画鉴定课程旨在梳理中国书画鉴藏的发展历史,着重分析重要书画鉴藏家的收藏、鉴赏及交游等,并从具体作品出发深入探究作为鉴定主要依据的题跋、印章、著录、装裱、作伪等内容;价格评估课程旨在结合具有代表性的书画作品及古今市场案例,深入分析书画价格的形成机制及影响因素,探讨当今国内外艺术市场中书画定价的主要方式及策略。此外,授课期间还将带领学员赴美术馆、博物馆展开相关专题研学实践等学术活动。

(五)培训成果

1.培训成果为中国书画鉴定与价格评估实践展示成果,以现场展示汇报方式呈现。

2.将学术讲座、课堂内容等制作成网络视频课程,辐射更多从业者。

(六)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主要根据学员课业完成的情况进行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占20%;学习表现(互动交流等)占30%;参加结业汇报展示占50%。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七)学员管理

参训学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项目主体即时解除其参训资格,该学员不予结业,不发放结业证书:

1.培训期间发表违反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有损党和国家形象及其他有关意识形态方面问题的言论的;

2.严重违反项目主体制定的管理制度,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无故旷课1次,或出勤天数不足培训总时长90%的;

4.中期或结业考试、考核成绩不合格的;

5.其他不予结业的情形。

其他管理要求:本次培训为封闭集中培训,培训期间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出活动。

四、师资力量

本项目严格按照国家艺术基金人才培养资助要求,依托中国国家画院雄厚的社会和教学培训资源优势,邀请文博单位、艺术院校、行业协会等机构的书画鉴定家、研究者、从业者组建强大的教学团队,为培养高层次书画鉴定与价格评估人才目标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证。

主要授课专家(部分)

燕东升 中国国家画院党委书记

刘万鸣 中国国家画院院长,中国美术家协会副主席,博士生导师

徐 涟 中国国家画院副院长、二级研究员,中国女画家协会主席

王青云 中国国家画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研究馆员

刘曦林 中国国家画院美术理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美术馆研究馆员

萧 平 江苏省文史研究馆书画院院长,江苏省艺术品鉴定评估委员会书画鉴定中心主任,一级美术师

陈传席 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雷振芳 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北京荣宝斋原艺术总监、副总经理

鲁 力 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南京博物院研究馆员

余 辉 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故宫博物院研究馆员

李 凯 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天津博物馆研究馆员

劳继雄 西泠印社社员,辽宁省博物馆特约研究员

黄伟利 辽宁省博物馆研究馆员

赵 力 中央美术学院艺术管理和教育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黄小峰 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谷 赟 中央美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吴 敢 中国美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秦 明 故宫博物院书画部研究馆员

汪 亓 故宫博物院书画部研究馆员

凌利中 上海博物馆书画研究部主任、研究馆员,博士生导师

姚国瑾 山西大学美术学院教授

薛龙春 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董 雷 中国国家画院办公室主任、一级美术师,博士生导师

陈 明 中国国家画院理论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谢小铨 中国国家画院书法篆刻所副所长、研究员

杨 军 中国国家博物馆书画院院长、研究馆员、博士后合作导师

邓 锋 中国美术馆艺术品修复部副主任、研究馆员

黄 朋 江苏省国画院理论研究所研究员

李 晨 国家文物局文物鉴定进出境鉴定站北京站原站长,北京市文物公司原总经理,北京瀚海拍卖有限公司原董事长

西 沐 上海大学中国艺术产业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刘双舟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市场监管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黄 隽 中国人民大学文化经济研究所所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

刘尚勇 北京荣宝拍卖有限公司原总经理

甘学军 北京拍卖行业协会名誉会长,北京华辰拍卖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刘晓丹 鞍山师范学院教授、《中国艺术金融》杂志副主编

王 维 北京书法家协会促进书法文化产业工作委员会主任,北京文津阁国际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五、学员遴选

本培训项目面向全国招生,择优遴选45名在中国书画鉴定与价格评估领域有一定造诣且有培养潜力的复合型青年专业人才。重点面向艺术研究创作机构、全国高等艺术院校、画廊、拍卖行以及在美术史论、艺术市场、艺术管理等专业领域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创研人员、青年教师、经营管理者和研究生。学员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德才兼备,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学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5周岁。

(一)遴选标准

学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者;

2.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者;

3.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0年以上,且有较大发展潜力者;

且必须满足:

1.本年度未参加过其他国家艺术基金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2.学员须获得所在单位批准和支持,保证集中培训期间脱产学习。

(二)录取方式

1.报名截止后,项目组将组织专家按照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进行学员遴选,择优录取,录取名额为45名。

2.录取结果将于7月上旬通过相关平台、电话、邮件通知录取学员本人,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未录取学员,不再另行通知。

3.发送录取通知后未回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依次递补。

六、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自招生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5日24:00前截止,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报名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打包发送至邮箱:623958315@qq.com。压缩包及邮件名以“姓名+单位+中国书画鉴定与价格评估人才培训”命名。正式录取学员在入学时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文件用于审核备案。报名一律使用真实姓名。

1.填写《中国书画鉴定与价格评估人才培训》报名表1份(见附件),并经所在单位签字同意、盖章确认(扫描成PDF版本上传到指定邮箱);

2.经本人所在单位开具同意盖章的《脱产学习证明》;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扫描合放在一张A4纸上面)、学历证明、职称证书;

4.本人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如课题证明、成果证明、获奖证明、代表作品等材料;

5.本人一寸证件照片电子版及纸质版4张(要求:近5年照片,不得过分美化)。

七、其他要求和注意事项

培训费用: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

报名工作联系人:孙老师

报名工作联系电话:13581665706

邮寄地址:100054,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54号中国国家画院

附件下载:

1.《中国书画鉴定与价格评估人才培训》报名表

2.《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补充说明:凡参加培训学员,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招生简章的各项规定。学员在培训期间须严格遵照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国家各行政主管部门和中国国家画院的有关管理制度,配合落实各项措施和要求。主办单位拥有培训开展期间培训成果的知识产权,对培训成果有展演、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宣传权等。培训学员拥有署名权。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国家画院所有。




编辑|齐丽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