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九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览初评结果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1-10
经批准,现将第九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览初评结果予以公布:
终评作品原件由各省级画院负责汇总后统一寄送:
背面须粘贴填写《第九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览作品登记表》(附件1),由各省级画院统一于2025年11月10日至16日期间寄送到指定地点。并同时将作品高清出版图片(要求:JPG格式、分辨率300dpi以上),作品信息表发送至电子邮箱:gdhyggyx@126.com,邮件需标注清楚所报送省级画院名称。
收件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新城画院路1号广东画院
联系人及电话:温啟贤18520084088;徐辉龙15013189714;冯剑平13760776542
编辑 | 齐丽梅